企业等级: | 普通会员 |
经营模式: | 商业服务 |
所在地区: | 河南 郑州 |
联系卖家: | 要律师 先生 |
手机号码: | 15824811815 |
公司官网: | www.yaoyonghuil... |
公司地址: | 郑州市郑东新区 |
发布时间:2019-11-23 22:45:03
婚约财产案件“同案不同判”问题及建议
当前,农村婚约财产***案件日渐增多,涉案数额从前几年的几万元增至现在的十几万元、几十万元。因相关***规定较为笼统和模糊,在审判实践中对于是否应该返还及应返还多少彩礼仍存在较大自由裁量空间,***终导致“同案不同判”现象较为严重。郑州律师
河南省襄城县人民X法X院经调研发现,家事审判实践中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
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返还事由及比例无法确定。根据我国相关司X法解释,彩礼是否返还,由法官根据是否登记、是否同居、是否生活困难情况综合裁判。同时,对同居时间长短、是否怀过孕、是否有子女等重要情况都给予了考量。但这些考量因素的比重是多少均由法官自由掌握,很难使当事人服判息诉。郑州律师
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规定过于笼统,司X法实践中很难把握。有些案件的当事人结婚后仅在一起同居生活几天或十几天,这种情况是否属于共同生活?
对非举债配偶的权益保护起到了有效的积极作用。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人民X法X院一般不认定为夫妻共同***,惠济区迎宾路街道郑州律师业务精湛有保障!,夫妻另一方无需承担清偿责任,但***人能够证明该***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本案中,虽然借X款是以刘某个人名义所负,款项也是由刘某收执,班某未在《借X款合同》上签字,但借X款后班某协助***人文某办理房屋抵X押登记手续的行为,属于班某对本案借X款的事后追认,符合《***X高人民X法X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案件适用***有关问题的解释》第X一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规定的情形,法X院据此认定本案借X款为刘某与班某的夫妻共同***,判X决班某承担连带还款责任。郑州律师
法官提醒广大市民,***是婚姻***X大的风险之一,举债需谨慎,如果不是家庭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需要,不要对配偶以个人名义所负的***签字确认,也不要将夫妻共同财产用于担X保配偶以个人名义所负的***。郑州律师
擅自处分行为“全部无效”而非“部分无效”
此案判X决的主要依据是夫妻财产共有和无权处分的相关***规定。具体来讲,我国婚姻***定,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在共同共有关系存续期间,郑州律师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一般认定无效,因共同共有人对共有财产不分份额地共同享有权利、共同承担义务,故处分“无效”的效力及于共有财产的整体,擅自处分行为“全部无效”而非“部分无效”。
免责声明:以上信息由会员自行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发布会员负责,产品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产品网不涉及用户间因交易而产生的法律关系及法律纠纷, 纠纷由您自行协商解决。
风险提醒:本网站仅作为用户寻找交易对象,就货物和服务的交易进行协商,以及获取各类与贸易相关的服务信息的平台。为避免产生购买风险,建议您在购买相关产品前务必 确认供应商资质及产品质量。过低的价格、夸张的描述、私人银行账户等都有可能是虚假信息,请采购商谨慎对待,谨防欺诈,对于任何付款行为请您慎重抉择!如您遇到欺诈 等不诚信行为,请您立即与产品网联系,如查证属实,产品网会对该企业商铺做注销处理,但产品网不对您因此造成的损失承担责任!
联系:304108043@qq.com是处理侵权投诉的专用邮箱,在您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欢迎您向该邮箱发送邮件,我们会在3个工作日内给您答复,感谢您对我们的关注与支持!
河南春屹律师事务所 电话:0371-55221325 传真:0371-55221325 联系人:要律师 15824811815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 主营产品:**服务,律师服务
Copyright © 2025 版权所有: 产品网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信息由企业自行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发布企业负责。产品网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您好,欢迎莅临要律师,欢迎咨询...